
“没有理由让中国书写贸易规则”,近日,美国总统的这一表述引起了舆论的关注。
国际规则由世界各国共同制定,中国和美国等各国都有权利参与制定,同时这两个国家和任何一个其他国家一样,都没有权利单独制定国际规则。这就如同在联合国大会,中美等国都有权利就国际规则的制定提出主张,但谁都没有特权将自己的主张强加于国际社会。
世界各国的能力与影响力各不相同,这种差别确实体现在现实的国际社会中。对于重大国际事务,中美等少数大国比起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的贡献经常更大,对国际体系的稳定、完善以及进步的设想通常更多,对国际安全和世界发展所能给予的正能量也往往更给力,这已被既往的历史所证明。
因此,中美等一些国家为创新或者升级国际体系而多做一些努力,也是十分自然。对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大是大非,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专司此职,而中美等五个常任理事国则被赋予特殊的重大权利与责任,以致只有当所有五国都相向一致时,它们才有可能共同书写国际规则。不然,它们中任一成员都有权力对其认为不符《联合国宪章》关于和平与安全的行为予以否决。
这就是现有国际制度在事关世界和平与安全领域赋予中美等国的权利,其中中国所获得权利没有一项是低于任何其他国家的。当然,这是在安全领域。那么,在发展领域就应该有所不一吗?虽然美国在近代发展得早些,但它因此就有权利剥夺他国发言说话的资格?即使作为当代的后发国家,中国仍应具有平等的发言资格。
在书写规则方面,中国从未要求由自己单独书写规则,然后由世界接受。中国认为,中国与任何国家一样,有共同书写规则的权利。美国可以认为鉴于其卓越的国际地位和对世界发展的既有贡献,它有着较大的书写资格,但它无权认为中国因此就没有资格书写规则。
在当代国际生活中,中国尚未有过单独书写国际规则并交由世界接受的历史。中国大抵是在熟悉国际规则并在与其磨合的过程中成长起来,这就是所谓的“与国际接轨”。无论是认识世界贸易组织与其制度,还是了解世界银行以及金融体系,中国都是在干中学,学中干,不仅逐步适应现有国际体系,同时与国际社会合作,共同去完善现有国际体系,并发展更适合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需求的国际秩序,这尤其体现在中国与各国共同推动二十国集团的建章立制之中。
作为成长中的大国,中国有着愈益重大的责任,对建设与完善现有国际秩序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与各国团结合作,为完善自己所在地区以及推动世界上广大发展中地区的进步作出贡献。因此,中国更多为完善和发展国际规则出谋划策已成新常态。然而,无论中国提出推动亚洲与亚欧地区互联互通的“一带一路”倡议,还是提出建设金砖国家发展银行以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都不是一家说了算。对于这些发展计划,中国都向亚洲和世界进行了说明,并持开放态度欢迎各国参与。
对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接受五国平等治理这一新的金融机构,并欢迎域外国家美国加入并作贡献。对于金砖国家发展银行,中国欢迎包括美国在内的金砖以外国家投资参与。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中国欢迎美国积极参加,共同建设“一带一路”,共同分享合作成果。
以为中国想要单独推出国际关系的新规则,是对中国大国外交的误解。但如果不准中国参与书写国际规则,则明显是霸权主义的体现。(作者系复旦大学教授、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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