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极一时的改革明星仇和认罪了!在2016年8月25日贵阳市中院一审的庭审中,原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被指控为他人在项目推进、银行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刘卫高等13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33万余元。仇和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他说:今天,在审判长依法公正的主持下,庭审过程庄重、严谨、理性、文明,体现了依法庭审和人文关怀。我完全接受检察机关对我的指控,绝对服从审判机关的最终判决。做到真心知罪,真情认罪,真诚悔罪,真切赎罪,负罪服法。
仇和在法庭上的如此表现,和他以前在位时简直判若两人。他以前可是个极其强势的人,可以说胆大包天,牛气冲天,更有“仇卖光”的诨名。
怎能忘记,早在1996年宿迁市筹建时,他被任命为筹建领导小组成员,筹建后即被任命为副市长一职,当年12月又被提升为江苏省宿迁市委常委、副市长、沭阳县委书记。主政沭阳时,他推动的大规模拆迁引起当地民众抗议,当地曾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仇和望一望,拆到南关荡”、“拆了你莫哭,没拆你莫笑,那是仇和没看到。”仇和升任昆明市委书记后,2009年11月21日,又因他在昆明推行强制拆迁,引发了大型商业区——螺蛳湾批发市场上千商户上街堵路的事件。上千商户阻断交通抗议拆迁,与数百名警察发生打斗,警察则释放烟雾弹驱散人群。
又何曾忘记,早在1998年,仇和就在沭阳大搞招商引资,给政府官员和教师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结果引发教师集体罢课。2002年,仇和在宿迁推行1/3干部离岗招商、1/3干部轮岗创业,政府催生了上千“官商”。
谁会忘记,自2000年开始,仇和从宿迁代市长、市长任上,仅用9个月时间即升任为宿迁“一把手”。在掌门宿迁的6年时间里,他曾对宿迁实施“卖光式”的医改和教育改革,人称“仇卖光”。2003年,仇和在宿迁强行推进教改医改,变卖幼儿园和医院。他进行了一系列超常规的、激烈的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一卖到底,从一开始的出售国有单位的门面房,到进行所有国企改制:“能卖不股,能股不租,以卖为主,再到拍卖乡镇卫生院、医院,再到出售学校。”2008年4月份,北京大学课题研究小组先后两次赶赴当地调查得出结论:“看病贵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反而加重,潜在医疗卫生问题令人担忧。”此外,其对宿迁“卖光式”教育改革也不成功,老百姓需要花费高额的教育费用才能享有原本就应该由政府提供的教育资源。
仇和为官后推行的强制拆迁、招商引资、卖光学校医院等改革举措,可谓劳民伤财,祸害百姓,但是他不仅没受到上级批评,反而不断得到升职和嘉奖。2007年12月他升至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2011年11月升至云南省委副书记。他因积极推行改革获誉颇丰。2008年11月30日,“中国改革开放30年论坛暨评选活动”颁奖晚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仇和一举荣获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杰出人物和中国改革开放30年社会人物两项大奖。这是继9月27日荣获“中国改革功勋(贡献)人物奖”、11月6日荣获影响中国改革30年30人“改革之星”称号后,仇和第三次获国家级改革人物荣誉。还有:由中国改革报社、中国企业报社共同主办的“中国改革高层论坛暨改革之星推选活动”于2009年8月28日-2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颁奖盛典,仇和被评为改革之星——新中国60年60位改革人物。
多年来,高官被判有罪已非常常见,当庭认罪的也很多。早就有人传过这样的段子:将现在的官员排一排,逐个枪毙会有冤枉的,但隔一个枪毙一个,一定会有漏网的。这个段子虽然有点夸张,但很形象地说明如今官员犯罪的普遍、恶劣程度。据2016年1月5日360doc个人图书馆上的《截止2015年底,落马高官知多少?》一文披露,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和军队军级及以上高官共有138名。其中,31个省区市共计67名高官落马,国家机关共计14名高官落马,央企共计10名高官落马,军方共计47名高官落马。这些高官都是改革的积极推行者。被上头一直重用的改革明星仇和,如今也没有逃脱被审判的命运,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一审中仇和也没有了在位时的“强势”,只是低头认罪。
为何改革的“功臣”们纷纷被判有罪呢?是偶然还是必然?这种现象为何大量出现在改革开放之后?如此大规模的高官犯罪现象在改开中集中出现,说明改革开放难逃干系,一定存在大量问题。面对实际问题,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判断,不偏听偏信、人云亦云,这才是正确的思维方式。奉劝那些昧着良心一味地对改开高唱赞歌的人,赶紧闭嘴反思,回归到正确的思维状态上来。
201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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